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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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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辜鴻銘,最討厭的就是裝飾打扮自己。所以,他常年穿一件油光可鑑、上面處處閃耀著鼻涕和唾液痕跡的長袍。拜訪過辜鴻銘的英國文豪毛姆在《哲學家》一文中曾經寫道,辜鴻銘身上的衣服,已經“很不適宜穿戴了”。

辜鴻銘就任黃浦浚治局督辦的時候,“鬍鬚掛珠”的故事曾經流傳很廣。據他的馬來亞同鄉伍連德回憶,辜鴻銘拉碴的鬍子上掛滿湯珠,是他常見的“雅”態。愛乾淨的人和他一起吃飯,實在是件恐怖的事。他的手下更苦,看著上司在那兒唾液飛濺滔滔不絕,不能出言提醒,還得千方百計不讓自己笑出來。

癖好

辜鴻銘雅好小腳,他有一套奇談怪論:三寸金蓮走起路來婀娜多姿,會產生柳腰款擺的媚態,那小足會撩起男人的遐想。他認為,女人的奇絕之處全在小腳。他還有一套品味小腳的七字訣:瘦、小、尖、彎、委、軟、正。他還說:“前代纏足,實非虐政,我妻的小腳,乃我的興奮劑也。”

辜鴻銘喜婦人小腳。康有為送他一副“知足常樂”橫幅,辜鴻銘說:“康有為深知我心。”

愛情

辜鴻銘的元配夫人叫淑姑,是他理想中的妻子:小足、柳腰、細眉,溫柔、賢淑。

辜鴻銘與淑姑感情甚篤,從結婚之日起,他就把她的小腳視為珍寶。每當無聊時,辜就讓他脫掉鞋子,把又臭又長的裹腳布一層一層地解開,低下頭,貼近鼻子,如聞花香,感到無限舒坦。作文時總把淑姑喚到身邊,讓她把瘦如羊蹄的小腳放到他事先準備好的凳子上,他右手執筆,左手撫弄妻子的腳丫子,時捏時掐,像玩佛手一樣,自得其樂。據說此時,他頓覺思如泉湧,下筆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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