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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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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志明繼續玩玄,他說:“大洪水之後,挪亞及其子孫們用羔羊獻祭,後來耶穌也被稱為上帝的羔羊,使一切信他的人可以稱義。中國祖先以‘我獻羔羊,羔羊蓋我’為義字,竟維妙維肖地將整本《聖經》的精意見證出來。”

我在網路中搜索“義”字,竟然發現了這樣的話:“義=我王八- yam天空部落”,“義字就是我王八!/ 蘋果日報-熟女36G”,這大洪水之後,是誰做了王八呢?難道是老婆被上帝霸佔的約瑟嗎?當然,網上這種另類解釋,屬於望文生義的胡說,所以,遠志明也是胡說。

遠志明還講:“夏娃受蛇的誘騙”偷吃禁果,“祖先們顯然記得這故事”,於是“二木之下一女擇果”,就有了“貪婪的‘婪’字”,“禁”字則是“上帝向亞當示明: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所以那果子又叫‘禁果’。”可是,樹上不僅有果,還有花、枝、葉、蟲子,這“果”是誰確認的?

說到“貪婪”、“禁止”,我們不妨看看“貪、止”二字。“貪”是上今下貝,如此說來,夏娃不是在吃禁果,而是撲在寶貝上,大喊“今天我發啦”。“止”是“無一正”“上有尾”,原來上帝心術不正,還長了條尾巴——這倒也符合進化論。

四,龍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為了罵龍,遠志明造謠說:“從炎黃起,經堯舜禹到夏商周”,“祖先們確信,他們與昊天上帝之間有天經地義的血緣關係。”可是,到了“夏朝第八代帝王孔甲”時,“天上降下一雄一雌兩條大龍”,“當龍的幽靈再一次浮現於神州,神州就分崩離析了。”“據《史記》記載,這一笑傾國的褒姒就是龍的怪胎!”他質問:“曾幾何時,神州竟落入了惡龍之手?曾幾何時,我們竟成了龍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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