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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舜不領結婚證就結婚,屈原也知道,他在《天問》裡憂心忡忡地問:“瞽叟為何不讓兒子結婚?搞得舜在家裡很鬱悶?堯為何不通知姚重華的家長,就讓兩個女兒和舜成親?”(“舜閔在家,父何以鰥?堯不姚告,二女何親?)這下好了,“不告而娶”之後,又來“不告而嫁”,堯、舜都被繞進去了,看起來堯是主要責任方,我們完全可以想象瞽叟在結婚登記處責問辦公人員:“堯不告姚,欺叟瞽乎?”。屈原只是問問,他不提供答案,你愛咋想咋想,所以他只是個詩人,聖人則要負責給世人提供答案。
孟子顯然知道民間流傳的類似於“舜流母弟”這樣的“***言論”,於是他再次站出來做辯護律師說:“舜封象於有庳,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供稅焉。”這段辯護詞意思很清楚,象在封國內不得干涉政務,只管收取官吏送上來的稅金,光拿錢,不幹活,真是“睡覺睡到自然醒,數錢數到手抽筋”,問天下幾人有次好命?可孟子顯然認為象委屈大發了,下結論說“故謂之放也”。唉,人比人氣死人,我什麼時候才能被人這麼“放”一把?我不需要封地,給我在風景區找一間房間,提供飲食,讓我安靜地寫書就可以了。有庳在湖南,舜的都城在山西蒲坂,中間隔了河南和湖北,象確實是“放”了,不過享受諸侯級待遇,不算“流放”也算是“下放”。諷刺的是,舜自己後來也被“放”到湖南去了,而且待遇遠不如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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