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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話一般就要在300以上。

李滄雨喜歡快速召喚的極端玩法,所以當他爆發攻擊的時候,手速才會突破500的極限——因此,當初在神蹟打比賽時他還有個外號叫“閃電貓神”,來形容他的手指快如閃電。

顧思明仔細想了想,便恍然大悟道:“這麼說來,血族召喚師寵物可以吸血,魔族召喚師生存能力比較強,對手速的要求也沒精靈族召喚師那麼高,所以聯盟目前血族和魔族的召喚師比較流行,對不對?”

白軒發來個微笑的表情:“真聰明。”

顧思明被誇得很開心,雙手興奮地敲打鍵盤說:“對了,說起手速,神蹟聯盟目前手速最快的選手是不是凌雪楓啊?”

白軒怔了怔,突然看到這個熟悉的名字,心情一時間有些複雜……

沉默片刻後,白軒才打字道:“看來你對神蹟聯盟挺了解的,知道凌雪楓?”

顧思明認真打字說:“雖然我是訓練營的新人,可將來要打比賽,總該瞭解一下對手嘛。再說,凌隊人氣超高,他是風色戰隊的隊長,聯盟目前最強的魔族召喚師!”

白軒發去個微笑的表情:“沒錯,神蹟聯盟手速最快的選手確實是他,他跟貓神的手速差不多。”

找到共同話題的顧思明更加興奮了:“我看過很多凌隊打比賽的影片,用魔族寵物壓制對手的打法特別厲害,壓得對手都快喘不過氣來!他的單挑勝率超級高,在魔族選手裡排在第一名,粉絲們都叫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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