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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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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裡,論舒服遠勝其他時候的,是我去四樓給侍者幫忙時。我們幹活的地方是個小小的餐具間,它跟餐間靠一臺運餐升降梯聯絡。在地下室待過後,那裡很涼爽,幹活主要是擦亮銀餐具及杯子,這才像是人乾的活。侍者瓦倫蒂是個正派人,只有我們倆時,他幾乎平起平坐地待我,不過有別人在場時,他就不得不對我說話兇,因為侍者跟洗碗工講交情此路不通。碰到哪天掙得不少,他有時會打點我五法郎。他是個面貌清秀的年輕人,二十四歲,不過長得像十八歲,另外,跟多數侍者一樣,他把自己打扮得不錯,知道怎樣穿衣服。他穿黑色燕尾服,打了白領結後,再加上那張年輕的臉龐和柔順的褐色頭髮,樣子很像伊頓公學的學生。他從十二歲就開始謀生,實際上是從最底層幹上來的。他的經歷包括沒有護照越過義大利邊境,在北區的林蔭大道上推獨輪車賣栗子,因為打黑工在倫敦被關了五十天,還有在某間酒店,一個富老太婆向他示愛,給了他一枚鑽戒,後來又稱鑽戒是他偷的。我喜歡跟他聊天,只要不太忙,我們就會坐在那裡抽菸,把煙噴進運餐升降梯道。

壞日子是我去餐廳乾洗滌活時。我不必刷盤子,刷盤子是在廚房裡,只用洗另外的餐具、銀餐具、刀子和玻璃杯。然而即使這樣,也意味著要幹十三個鐘頭,我每天要用三四十條洗碗布。在法國所採用的洗滌方式已經過時,讓工作量多了一倍。人們聽都沒聽說過餐具架,也沒有肥皂片,只有黏乎乎的軟肥皂,在巴黎的硬質水裡起不了泡沫。我在一間又髒又窄的小地下室裡幹活,那是一間配餐室,又是間碗碟儲藏室,緊挨餐廳。除了洗滌工作,我還得給為侍者們拿食物,並侍候他們就餐。他們大多數是些叫人無法忍受的傢伙,不止一次,我得動拳頭,才能讓他們對我有起碼的尊重。負責洗滌的通常是個女的,那些侍者讓她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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