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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愛美國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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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把這些一次寫下來,這一來,我們一個外國作者提出的一切問題,都會有預備好的回答了。

這一切的愛和憎也許都是錯的。說不定住得久一點,我們的見解便會改變了,或甚至愛起我們以前所恨的,而本來喜愛的都要憎惡了。那些新接觸到一些東西時的興奮,那些第一次的印象,感覺迷亂,以及新奇的驚異,要把它們再獲得是不可能的。我不須心理學家把習性律告訴我——說人類的心性一旦習慣了後,善於忽視不合諧的東西,而終於一切東西都認為合理的,因為已經習慣了。

同樣的,我並不要證實我的愛和憎,私人的愛和憎,都是一切你無須舉出理由的東西。它們不過是私人的愛和憎罷了。我喜愛某些東西,因為我喜愛它們。如果有人問起我為什麼喜歡它,我的回答是:"正因為我喜歡它。"

好,那麼,我愛美國的什麼,我憎的又是什麼?(我僅僅要實行一下美國人的言論自由這一原則。)

在紐約,我最愛的是中央公園中的花崗石,它們那種崢嶸的韻調,跟崇山峻巖上所見的同樣美麗;其次便是那些毛色光澤的栗鼠,第三,便是那些對於那些小栗鼠感到同樣的興趣的男男女女。我以為,像我那樣對石頭感到興趣的人,一個也不會有——那些沉默的,永不變易的石頭啊。

我喜歡吃熱狗(HotDog),可是我總是不喜歡跟我一起吃它的那一種人。我很喜歡喝一杯番茄汁,可是最恨在那周圍是一瓶瓶的消化藥水,一包包的清腸片,一盒盒的阿司匹靈,以及堆得山一樣高的沐浴肥皂、海綿、電烘麵包器、牙刷、牙膏、不脫色的唇膏和剃鬚毛刷的地方喝它。我喜歡在魯易與阿蒙餐室的地下室裡吃生芹菜和蜜露西瓜,或是在奈狄克飯店的露天食攤上吃一頓,隨便一樣都可以。可是如果我有法子的話,決不要吃那些汽水店裡的午餐。在那裡,坐在那些會旋轉的圓凳上,我既不能像一個美食家那樣以一種宗教的熱誠去對付他的食物,又不能像一個高高興興自由自在的流浪者那樣,可是隻是一個忙碌的紐約人,在宇宙間竟沒有充足的空間,把一條手帕舒舒服服抽出來。如果我要伸欠一下(正如每一個人飽餐一頓之後,總要這樣),我一定會仰翻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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