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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大偵探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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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至少有過兩次犯法的前科,如果加上他棄職逃入芒碭山,那麼他至少三次犯罪,算得上是慣犯了。

劉邦第一次犯法,應該在三十四歲以後,雖然史書上沒有說他到底犯了什麼事。但從當時的情形來看,這應該是他取代粗魯不文的王陵成為沛縣黑社會老大之後的事情。

王陵起初是沛縣的黑幫老大,但不知什麼時候,他把黑幫堂口搬到了南陽。老大搬走了,沛縣地下秘密結社,就出現了權力真空,劉邦乘隙而入,取而代之。這應該是一次和平的權力移交,因為無證據表明當時有衝突發生。而且,不久之後,在南陽,包括在楚漢戰場上,劉邦都曾經與王陵展開過友好的合作。這就證明了劉邦在沛縣取代王陵的合法性。

劉邦取代王陵,成為沛縣老大的相關證據資料,見於《史記·楚元王世家第二十》之中:

高祖兄弟四人,長兄伯,次仲,伯蚤卒。始高祖微時,嘗闢事,時時與賓客過巨嫂食。嫂厭叔,叔與客來,嫂詳為羹盡,櫪釜,賓客以故去。已而視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為帝,封昆弟,而伯子獨不得封。太上皇以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為其母不長者耳。於是乃封其子信為羹頡侯。而王次兄仲於代。

在這裡,逃避法律追究的劉邦,身邊帶著“賓客”。所謂的賓客,是指和劉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盧綰及其他人等。在《史記·韓王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中,說得明明白白,說劉邦還是個平民的時候,因為吃官司躲藏,盧綰經常跟劉邦進進出出——高祖為布衣時,有吏事辟匿,盧綰常隨出入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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