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夠不夠二百六。這是當時一個家喻戶曉的口號。其實這就是一個國家制定的政策,當然也許是我們當地的土政策。這是一個口糧分配政策:就是不管夠不夠吃,不管大人小孩,每個人一年的糧食口糧都是二百六十斤。現在看來,每年是三百六十天,一天不夠一斤糧食,而且幹得都是強度很大的體力活,根本不夠吃的。如果一年的工分值連口糧款都交不上,折算下來,連這麼點糧食都分不夠。愛國糧是一定要交的,集體儲備也要足夠留的。而能分配的口糧就是這麼多。孩子多的人,有的小孩吃得少,勉強夠吃,但糧食款又交不夠,常常被扣口糧。沒有孩子,像我這樣的,雖然繳糧款沒有問題,但是,根本就不夠吃。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現像並不是現在才有,過去同樣有。不過現在的對策往往是個人對公家。過去的對策是集體對政府。幹部們就千方百計地想辦法:自留地的面積是固定的,但他們可以藉口地的質量不好,就給多分一些。當時別的副業是不讓做,但鼓勵毓豬。路邊的街上經常寫著一個口號:大養其豬。報紙上也有,鼓勵大家毓豬。還給毓豬的人家分豬飼料地,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幹部們就在這上面做文章。只要有人家毓豬,往往都能分到很大的一塊豬飼料地。這樣往往彌補了口糧的不足。這就苦了豬了:豬飼料地產的糧食,那可憐的豬是絕對吃不上的。它們平時吃的就是泔水和青草。只有到被殺頭的那一個月,才能吃點給它們分的地裡產出的豬飼料,真正的最後的晚餐。那時候的豬一年才能出槽,豬肉的質量特別好,一家燣肉,左鄰右舍都能聞著肉香,跟現在的豬完全不是一個檔次。但雖然豬肉好吃,沒有哪家捨得殺一頭豬吃的。一頭豬能賣五十塊錢,還有布票,甚至還有飼料補貼,可以到城關糧站領一定數量的玉米,是一個家庭重要的收入。幾乎每家每戶都毓豬,至少毓一頭。但多了也毓不起,因為每天都要去拔豬草,還要給隊裡幹活,只能在下工後上工前,間歇的時間來毓豬。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