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前面,我已經談到這個觀點:歷史上,先有制衡能力,後形成制衡體制,體制反過來又加固了制衡能力。文丨革丨中砸爛了公檢法,造成中國法制建設的倒退。如果說改革之初,許多問題是法制不健全所致,這還說的通。然而,經過三十年法制建設,中國目前根本就不缺法制,問題在於,對權力缺乏監督,“法制”不能真正形成“法治”。多年以前就有順口溜:“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還說法制不健全。”這個順口溜把我的意思體現到位了。
司法腐敗是最致命的腐敗。社會有什麼不公正,人們可以救助於政府。政府有不公正,人們可以救助於司法,甚至透過行政訴訟告政府。司法乃是社會中最後一個說理的地方。前幾年,短短不到一年,新聞媒體頻繁報道了幾起針對司法機關的惡性案件,四川、甘肅發生了有人自帶凶器和丨炸丨藥,到當地法院(或檢察院)同歸於盡的事件。好像湖南也有。上海楊佳襲警案,大家更為清楚。這說明,如果司法腐敗不公,人就絕望了,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更進一步的問題在於,如果權力制乏制衡,既得利益者有可能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把健全的法制變得不健全,合理的法制變得不合理。比如我上貼提到的,公路限速從80公里到60公里再到30公里。這就是“逆向演進”。這四個字是我想出來的,我可能是受了“負增長”等天才詞彙的啟發。逆向演進,說白了,就是社會管理中出現了倒退。說明這個問題,就是我上一貼的主旨所在。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