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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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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如姜老闆所說,這叫驢味道不同凡響。尤其美食家,一邊吧嗒著嘴嚼著,一邊交口稱讚,連稱是他最近二十年來吃過的最過癮的驢肉。因為太過專心,油漬浸染了他那稀稀疏疏的一蓬鬍子,他卻全然不覺。不過對易程而言,美食家那一咎營養不良、長長短短的鬍子倒還不礙觀瞻,他那一口牙才要命。那是兩排黑不溜秋、參差錯落、好像從來也沒有刷過的牙齒,每次不小心看到它嚼東西,易程都覺得噁心。他正好坐在老頭兒對面。他只得儘量不看他,而且記住老頭兒夾菜的部位──只要老頭兒夾過菜的地方,他的筷子便遠離。

日期:2011-12-30 02:27:14

驢肉剛一吃完,山珍一鍋悶又端上來了。這道菜果然不一般,單是盛菜的傢伙,以老虎這樣吃遍南北的老江湖,也是頭一回見到。這不是盤子,不是瓷缽,不是瓦罐,更不是俗氣的乾鍋,而是一個銅缸,其形狀既像盆又像鼎,用餐車推來,由兩個夥計合力,才將它抬放到餐桌上。一個夥計將蓋子揭開,頓時濃香四溢,眾人顧不上研究這銅缸,分頭操起勺子,各自舀了一碗品嚐起來。

且說這家店裡給客人配的碗,不是尋常的小瓷碗,而是寬底海口的淺雕青花碗,每隻足能裝下一斤食物。眾人連肉帶湯盛了那麼一碗,牛飲狼吞,三下五除二就吃掉了,於是再來第二碗。也怪不得這些人食興如此高漲,實在是因為這道山珍一鍋悶內容太豐富、味道太誘人了。偷獵的野生大雁肉,老虎和老七、易程之輩是吃過的,美食家,估計也沒少吃,可是幾味飛禽與山珍同燉,火候作料拿捏到如此不差分毫,軟的軟,硬的硬,該老的老,該嫩的嫩,的確是可遇而不可求。美食家不禁又嘆道:“食材如此之豐,廚藝如此之妙,把老夫消失多年的食魂都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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