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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4-15 01:54:51
9.3工商城市
《左傳?隱公元年》有言:“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這是一條尚未遭侵犯的“先王之制”,其中的“國”顯然指天子腳下的京都。
“都”本指大城,漢以後才指國都;而“邑”指小城,質而言之,有先君宗廟的叫做“都”,故“都”、“都會”都可指諸侯都城,而沒有先君宗廟的城叫做“邑”。《說文》繞了一個圈子——“邑,國也”,“國,邦也”,“邦,國也”。“邑”與“國”在原始意義上都是聚落,《釋名》:“邑,人聚合之稱也”,《爾雅·釋言》:“裡,邑也”,《說文》:“裡,居也”。故“十室之邑”的小村莊與“城邑國家”一說都是合於歷史真貌的。
春秋以來,周天下工具翻新、私族興起,市場活躍,人口膨脹,城鎮增長,郡縣推廣,都對宗法封建制的治理機構、政治秩序以及經濟體制造成了劇烈的衝擊,其中舊的等級采邑制度若一成不變,城鎮“逾制”則不可避免,“百室之邑”,起初本不容易,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漸成普遍,而“千丈之城”、“萬家之邑”更在後面。近世國人常將西方中世紀城市興起視為“高歌猛進”,然經細細比較發現,如布魯日、漢堡、倫敦等商業中心,其人口少則數千,多亦不過數萬,在戰國都會面前,皆黯然失色。而米蘭、巴黎、威尼斯、佛羅倫薩等超級城市,其人口均在十萬以上,但與臨淄三十萬人口(保守估計)相比,仍是相形見絀。周天下的君主與貴族皆注意到城市這一新興勢力的崛起,以之為重要的爭奪目標。魯國便有著名的“隳三都”運動,韓非子也指出,“大臣之祿雖大,不得藉威城市。”春秋是一個國野系統解體的大時代,而戰國是城市體系逐漸明確的時代,城鄉之別至此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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