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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4-16 13:06:04
社會上總少不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傻十三,說著假、大、空的話,彷彿他就是正義的化身!口口聲聲維護法律,你思考過法律的本質嗎?
被制定公佈出來的那些文字條款就是法律了嗎?公平、正義!這些法律精神的實質不是像表面上表現的那麼簡單!麻煩動動你那鏽跡斑斑的大腦後再發言!
誰說律師就一定要勒緊褲腰帶幹革命!誰說律師不能賺乾乾淨淨的大錢!
要將賺錢放在第一位的話,有無數律師比我有經驗!比我有錢!比我有發言權!精通潛規則不就行了嗎!搞定一個法官,錢財滾滾來的例子還少嗎?尤其在目前中國這片神奇的土地上!
而我就是恥於與這幫人為伍,不得不走一條更艱辛的道路!並試圖用自己的智慧使這條路變得不那麼艱辛!
我不過是想給像我一樣的想“清清白白做律師!乾乾淨淨賺養家錢!”的律師探一條正路罷了!
這些都不懂,就瘋咬!不是傻十三是什麼?
日期:2012-04-17 11:44:26
接著說正文!
其實已經說得很多了,但如果就這樣打住,好像還有點智慧性的東西沒有突出出來!於是索性再說的徹底些!
在具體操作層面再透露一二:
日期:2012-04-17 12:39:33
一、條件不具備時,怎麼“辦所”?
資金不夠可以暫時不自己開所,搞一個“某某律師團隊”,也是自己的地盤!只要有了這個名稱,這就是類機構性質,你完全可以跟別的律師合作,但不論與誰合作,在客戶看來,都是你的“律師團隊”成員!這樣就給你以後自己開所打下基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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