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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實情真如曾國藩所奏呢?這一點兒我們只能相信官方的說法。但曾國藩恰恰遺漏了法國領事豐大業先開槍這個事實,如果沒有他一意孤行的採取挑釁行為,天津教案可能也不會發生。曾國藩為什麼沒有將這個情節寫上,我們不得而知,在當時的環境下,可能就是寫上也無法改變事件的性質。
日期:2012-05-18 18:40:18
查明的案件情況,第四步就是抓人,抓“騷亂分子”,這個事情比較麻煩。事件沒有前期預謀,屬於民眾自發而起的,沒有明確的組織者,而且場面非常混亂,誰動的手誰打的人,都是一筆糊塗賬。而這時,法國方面也跳出來擺明了自己的立場,一共提了四點要求:重修教堂、埋葬豐大業、查辦地方官、懲罰兇手。表面上看來這四個條件提得還不算是過分,但其中最難辦的就是後面兩條。法國要求處理天津官員,不是什麼引咎辭職或者關進大牢,而是要將天津府縣的官員殺頭抵命。這讓曾國藩非常地難以接受,別說是他,就是北京也不同意這個要求。雖然說天津的官員有失職的地方,但畢竟這個事情與他們的處置關係不大,所以殺了他們顯然是處理過重。而在這段時間裡,曾國藩也在不斷地反省自己的行為。漫天遍地的指責確實讓他冷靜了許多、看清楚了很多。剛到天津他有點兒兩眼一抹黑的感覺,工作思路基本按照崇厚的思路去走。可幾步下來,曾國藩從國家功臣一下子變成了國家罪人,而這些步驟不全是曾國藩一人所為,但他是主事的頭頭,所以不管是“集體智慧的結晶”還是個人意志的反應,曾國藩都要成為第一個被唾罵的人,崇厚反而能置身事外,這樣的處境讓曾國藩不得不考慮改變工作思路。對付洋人看來只是一味的順從是不行的,別說洋人得寸進尺,就是達到他們滿意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於是曾國藩逐漸改變了和洋人談判的策略,硬軟兼施,特別是在處理官員的問題上和洋人爭鋒相對。你不是說要殺嗎?那就給個殺的理由。洋人說天津官員和百姓是一個鼻子孔出氣,所以他們要為事件負責。曾國藩告訴他們官員們已經就地免職送去刑部治罪了,而殺人償命是應該的,可官員們沒有動手殺洋人,甚至差點兒自己被洋人殺了,這筆賬怎麼算?這下洋人沒話說了。是啊,官員們沒有參與,罪不至死啊,洋人也明白這點兒,但他們卻不承認,非咬著要殺了這些官員,於是曾國藩和洋人的談判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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