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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在美國中餐館打工不是什麼人都可以作的,剛剛來美國的首選去餐館打工,一個月下來基本上就淘汰了三分之一,這些人這輩子都不想作餐館了,想起餐館就心有餘悸,只能選擇其它的工作了,尤其是遇到了不友善的老闆或同事,把作餐館的信心打擊的是徹徹底底。我還是喜歡做大店的,人多熱鬧日子好過,我曾經在南卡作過一個家庭自助餐小店,共6人,老闆老闆娘和墨西哥小夥子在後廚房,兒子送外賣,兒媳婦收銀,我自己做服務員,上下班接送我和阿米哥,給我們倆單獨租的房子兩層樓,每人一層,房間那個大呀,當時還沒有手機,電視在廳裡,我們倆還沒法溝通,他英文不會,我西班牙語不會,每天下班把我憋屈的呀,一個人反而睡不著,沒人說話呀,堅持了一個月說啥也不幹了,坐上灰狗巴士心情那個好啊,就像從監獄裡剛剛放出來的感覺,從此再也不找小店了。大店能交朋友,能一起喝酒
一起逛街,大店還有異性的氣息,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會餐也熱鬧。雖然同事之間是地位平等,但是我們還是按照賺錢的多少,工作的辛苦程度進行了排榜,給業餘生活帶來樂趣和調侃:餐館十等人如下
一等人是老闆--------每天下班把錢點
二等人是大廚------- 廚房管理樣樣熟
三等人是經理------- 英語問題全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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