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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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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葉朝說還得給我些錢,我得去買年怪害怕的那三樣東西。葉朝笑笑,給了我一張一百元的票子,問我夠用不。

我說管他夠不夠,先遷就著用,不夠了再說。

我自個兒吃了飯,到商店去買東西。紅色,火光和炸響,我想著這三樣,紅色這一樣不太準頭,因為晚上根本就看不出來,只有在燈火通明的地方或者白天才有用。要不然那年怪也不敢在充滿紅色血水的太歲裡休眠了。

不過弄塊紅布帶身上還是有好處的。火光,這東西不好弄,煙花,對煙花肯定行。炸響的就是爆竹了。當然槍也能炸響,不過不是誰都能買到的。

我到後來就買了塊紅布,一把散炮,加一個打火機。我身上帶不了那麼多東西。把這些東西裝身上,我就去了葉朝住的旅店房間裡。剛一院門,店老闆問我:“你找誰?”

我看了一眼店老闆,四十來歲,掃帚眉,三角眼。看起來人不是很良善。不過我看一個人,不看外表。人的長相不是自己能做主的。我還注意到一點兒,這店老闆的臉上呈現一種灰色,沒有什麼生氣。

日期:2013-05-01 09:22:00

不過在人家地盤上,人家的問話還是要回答的。我告訴他我來等葉朝,他把房間鑰匙先給我了,一會兒回來。

店老闆仔細打量我一回,像審賊似的,然後才說進去吧,別亂動屋裡的東西。我心說你這屋裡能有什麼值錢的東西,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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