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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爆竹的節目,出現在4世紀的南方。在新年第一天,人們在門前燃起篝火,將竹子放在火裡燒,發出噼噼啪啪的聲音,據說能夠驅鬼辟邪。《荊楚歲時記》記載:"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 唐代稱爆竹為“爆竿”。唐詩中有“新曆才將半紙開,小庭猶聚爆竿灰”的句子。 到了宋代,民間開始普遍用紙筒和麻莖裹火藥編成串做成“編炮”(即鞭炮)。 到了明清兩代,,燃放爆竹的時間已不限於大年初清晨,除夕夜即開始,子夜零時達到**,俗稱“迎神”。 已經形成了現在的習俗。
春聯、福字和門神都在宋朝出現。它們的前身是漢代的“桃符”。古人認為桃木能驅鬼辟邪。(今天,人們生孩子也還用桃枝護衛,也給小孩掛桃木劍、桃符)。漢朝家家戶戶在門上懸掛一塊像ipad那麼大的桃木板,上書“神荼”、“鬱壘”兩個守護神的名字。《後漢書·禮儀志》“正月一日,造桃符著戶,名仙木,百鬼所畏。”張衡《東京賦》說:“度溯作梗,守以鬱壘,神荼副焉,對操索葦。”這也是後世門神的起源。公元5世紀的《荊楚歲時記》中記載:正月一日,“造桃板著戶,謂之仙木,繪二神貼戶左右,左神萘,右鬱壟,俗謂門神”。根據考古發掘,到了唐朝末年,門神就已經換成秦瓊、尉遲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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