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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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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揹著個斜挎包,來到麵館門口,店裡生意很好,已經坐滿了,他正想離開,看到郭羽正坐在裡面,朝他使眼色。他照例站在原地,彷彿不經意地巡視一遍四周,沒有異常,也沒人跟蹤,他若無其事地步入麵館,叫了一碗麵,隨後坐到郭羽的旁邊。

他剛坐下,郭羽就迫不及待地道:“今天警察找過我了。”

駱聞不動聲色地笑了下,他知道郭羽這一關已經過去了,否則就不會在這裡吃麵了。隨即低聲道:“今天警察也找過我了。”

郭羽大驚:“怎麼……怎麼會找到你?”

駱聞連忙使個眼神讓他別激動,平靜地笑了笑:“警察正在圍繞那個人的人際關係做調查,想摸排一下最近跟他結仇的人。”

沒等駱聞說完,郭羽就打斷道:“你……你怎麼會跟他結仇?”

“你忘了嗎,那天我買了那個人的狗,花了三百。”

“這……這也算結仇?”

“那一定是警察讓那個人的同伴儘可能回憶潛在的可能結仇物件。警察大概是覺得我花了三百塊錢買狗很虧,說不定心裡會記恨。隨後找到了我。”

“他們怎麼找到你的?”

駱聞道:“我問警察怎麼聯絡到我的,他們說問了朱福來,當天朱福來也在場,肯定記得我,而且我叫過幾次外賣,留了電話。”

郭羽緊張道:“他們找到你,你怎麼說的?”

駱聞很輕鬆地道:“那時我剛好在家,就約了他們到我家小區樓下見面。他們問我案發那天晚上在哪,我回憶著說應該在外面閒逛。我明白他們的來意,直接挑明告訴他們,花三百塊買狗,不是那小子強賣給我的,而是我自己主動提出的,這點現場所有人都可以證實。另外,我跟那個人無冤無仇,而且收入還不錯,不可能為了三百塊錢懷恨在心,就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我給他們看了我的工作證,他們馬上信服了。”儘管郭羽不知道駱聞的工作到底是什麼,不過看他這麼有錢,單位一定是很好的,所以警察看一眼他的工作證,就相信他不可能為了三百塊冤枉錢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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