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4 09:52:20
電話鈴響了,是莉莉打來找燕的。
“你是找燕嗎?”蕭故意提高嗓門:“她死了!”
“死了?!”電話那頭莉莉慌了:“誰死了?!”
“我說的是過去那個燕,已經死了!”蕭抑揄地說:“現在這個還活著,我給你叫她!”
其實蕭明明就看到燕在旁邊。燕沒有接電話,而是轉身跑了出去。
蕭橫心忍痛,以暗示法下逐客令了!
既然已經失去了愛的基礎,又何必在一起?與其彼此延長痛苦,長痛不如短痛!
蕭下了斷腕挖肝的決心!
蕭清楚,要是兩人真心相處,都去找點事做,謀生也還是可以的,但燕的希望值遠遠大於現實的生存能力,蕭明白自己滿足不了她。
如魯迅筆下的《傷逝》描述的,沒有物質作為依託的愛是維持不了所久的。
平心而論,自己與燕相比,已經失去了愛的兩大優勢——年輕與財富!
張青有一番“高論”:男人守好自己的財;女人守好自己的色!當雙方都必須付出時,也要得到對方的“寶貝”才能算收支平衡!
假如男人丟財而不得色;女人失色而不得財,虧!
女人失色復失財——冤大頭!
男人背背金元寶,懷抱美人歸——王侯之成也!
哈,有趣-----慢,等我想想------等我再想想------
什麼狗屁的“才華”能與金值,去他孃的,那是無能、無聊、無助與無恥的文人們,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撐起的一把破爛不堪的遮羞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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