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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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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6-14 22:13:51

第十章 心亂如麻

就不可能叫你自己做主,不換不轉也不會叫你自己做主,還要臉啵?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能會叫你自己做主?媽越說越來氣兒,一看勸不醒,惱了,了劈頭蓋臉連吵帶罵來一通。

臘月二十二,二十六很快都過了,那兩個女孩都如約過了門。儘管孫家哥哥又老又醜,黨家女孩沒有絲毫嫌棄的表現。她在孫家,高高興興幫公婆幹各種活計,讓全家人都非常開心高興。孫家女孩雖然不好看,卻不讓大哥碰她。三天回門,回到孃家就不來了,大哥怎麼也接不回來。孫家看他家媳婦過得挺好,還以為人家看中了他家兒子,相中了他的家,牢穩了,都想趁機耍賴。最後,還是黨家女孩掂著包袱要走人,孫家女孩才不得不回到俺家。

說實在,若不是那年頭太窮,又男女失衡,大哥若能去掉幾歲的年紀,還看不上她小孫呢。不換不轉也看不上她。大哥五官放的都很是地方,沒有任何缺陷,膚色比一般人還白一些,就是不太高,一米六五左右。他純屬小時候吃大鍋飯,和後來大集體餓的。不過結婚這些天,也被理髮的給醜化的不輕。我們老家有個老規矩,結婚的男人必須理髮、刮鬍子。大哥太陽穴不是很飽滿,平時大哥頭髮略長那麼一點點,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橫指長,就根本看不出來。這一理髮,可完了!當時流行什麼大平頭,推子剛好從太陽穴處推過,露著頭皮,上邊長,還有點炸。一張臉顯得上下寬,中間凹,一下子把“缺點”放大好幾倍。其實,一個好的髮型,比一件好衣服還重要,可惜很多人都注意不到。對大哥來說,理這個髮型,還不如剃個光頭呢,真難看。就這,仍然比孫家兄妹都好看得多。不過那年頭,男方都怕打光棍,再不喜歡也不敢挑剔。那個時候,年輕的小夥子還不敢挑選呢。一百個男孩子,能有三兩個敢挑的就算不錯了。一般,只要女方願意就成了。男人們都是,只要能找個女人過日子就行。窮不擇妻子嘛。所以,大哥也只是為了過日子而已,心靈深處,根本就不會真正喜歡小孫。但是,他會對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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