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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25 08:21:12
今天,中國***考察干部的標準有五條:德、能、勤、績、廉。我們不妨用此標準來考察俞大猷:
第一條:德
大猷之德,我從下面幾個方面來總結:
①、忠。
大猷之忠,非僅忠君。他更加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古來豪傑之士,志在國家生民……誠思之,大賢君子其稟獨厚,其自待獨重……抑之而愈神,拂亂之而愈堅,忍百一千一萬一,欲求行吾道,以振塗炭之民。”(《正氣堂集﹒卷6﹒與陳梅山書》)“職但知以死許國,許知己。死於風波亦可,死於盜賊亦可,死於文法亦可,殆不知天地之為大,古今之為變,彼利害、榮辱、是非、得喪,何足介於其懷哉!”(《正氣堂集﹒卷8﹒與董北山書》)觀大猷一生,對於入侵者,是全殲盡滅,務“令其片甲不返”,不稍假惜。對於叛亂的少數民族、農民、礦徒,則殊費區別,剿撫並用,安撫優先。這不是愚忠者能夠辦得到的。在《正氣堂集》中,大猷多次提到,剿乃是不得已。“地方惡其不寧也,不必逞刃殺人以為能,”尤為名言。以嘉靖二十七年為例,大猷招諭新興、恩平黎族,多次單騎出入黎寨,也派出工作組,對黎民進行宣傳、教化。使良民不為匪、不懼匪,同時也使匪轉化為民。更加可貴的是,大猷為長治久安之計,建市鎮、立學校、擇良吏……客觀地講,解放戰爭期間,人民解放軍對老百姓也不過如此。我在前文提到,淮海戰役時,劉伯承元帥說:“在取得勝利的前提下,要儘量減少敵我雙方的傷亡”,因為敵兵也是農民子弟!這是很高的境界。而俞大猷顯然也達到了這個高度,而且貫徹始終。嘉靖四十年,大猷計擒張璉,“釋俘2萬,不戮一人”,(《明史﹒俞大猷傳》)在以首級論軍功的年代,不是誰都能做到的。即是一代大儒王陽明,也沒有做到。嘉靖四十五年平定河源、翁源共三郡六縣的叛亂;隆慶五年平定廣西古田僮族叛亂,“首惡必辦,脅從不問”,以招諭為主,而且也同樣考慮了長治久安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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