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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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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3-27 07:27:31

(《情感風險管理》連載之二十五)

婚姻契約與“入城”規範

懷舊船長

婚姻,被戲稱為“圍城”。通常的認識是:未進城的人想進來,進了城的人想出去。

在婚姻的實習期,也就是戀愛期,無論是男追女,還是女追男,都表現了陽光的一面。人性陰暗的一面,很難在“入城”前看到。就如同你沒在一個城市生活十年八年,很難了解這個城市一樣。在城外看風景,固然燈火闌珊,但也僅止於好看。特別是女人,戀愛時期你儘可往死裡撒嬌,男朋友把你當神供著。可是一旦要“入城”,問題就來了。

按照中國傳統的習俗,結婚前是要收彩禮的。但是,隨著“自由戀愛”的普及,很多彩禮有名無實,甚至出現了倒貼現象。男女結婚,所站的角度和立場不同,對彩禮這件事看法不同。一個優秀的女人,從小培養到讀完大學,所花的錢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所以孃家人要點彩禮是從成本考慮,因為女兒嫁出去後就是“別家”人了,特別是只有獨生女的老夫妻,心靈是多麼悲涼。然而站在男方的角度看,完全變了:“我也是娶你罷了,你們家要賣女兒嗎?到了這個關頭,掐住我們七寸,跟劫匪何異!”不少婚姻,正是由於彩禮風波,活活拆散了鴛鴦。

“丈母孃經濟”一詞,被認為是推高房價的因素之一。許多丈母孃要求男方要提供房子,車子,才能把女兒嫁過去。這種方式一度受到媒體和社會的熱議,有的甚至是批評指責。然而歸根結底,房子車子是誰在用?還不是新婚小兩口在用嗎?當然,有的小青年,家裡有錢,父母出線買了,並不證明他有本事;有的小青年拼不了爹,的確拿不出錢來,也不能往死裡逼,要看實際情況。但是,丈母孃要彩禮,要為女兒爭取一個比較穩定的生活條件,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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