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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棒的是:有第二次的機會,被告之我人生的目地。槽糕的是:我不明白,在我恢復期間我沒被告之,什麼時後自已會愛這個世界,又能自由的幫助他人的人。我以為在我醒來後,當天就能變成那樣的人。這是我在街頭,成為無業遊民的部分原因,我被告之,我能協助這世界往前行。同時也被告之,我會成為很有錢的人,當我成為有錢人後,我就知道如何用錢去幫助他人。後來我把我的經驗弄糊塗了。我確定知道這一切會發生。我只是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後發生。現在我明白,我所處的景況,正好和被告之的相反。我也明白,自已怎能體會人們的處境,如果我沒有經驗過他們的困難。我曾經無家可歸,吸丨毒丨癮者 易餓症,得過厭食症,體重過胖,落髪禿頭,失去母親,女兒,曾經擁有錢財,後來都失去了,也住過世界各處。我跟一個酗酒的丈夫生活,並且受到家暴汙辱。幾乎受盡了這一切。
你是否曾經與他人分享你的經歷?
有,起初,我幾乎失去所有的人。而當時在身旁的人,卻認為我瘋了,以嘲笑,捉弄,汙衊並離棄我。家人說是妳自找的,就自食其果。母親很擔心我,因為她個人的信仰,人必須接受耶穌,就能罪得赦免,才能上天堂。當我告訴她,我們就是神,透過人生來經歷神。而神就存在一切事物中。有些人接受,有些人認為我是瘋子。我相信自已所經歷的神秘經驗,那是如此的真實。請相信我,我當時真是清醒的,可是要存活在這世上,我確實需要很大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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