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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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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4-12 23:08:13

(九十九)

暑假對熱戀的兩個人來說是最輕鬆的時光了,雖然我倆一起報名了英語培訓班,每週四天上課,一個半月多時間,課業負擔非常繁重,但是有林超的陪伴,再苦再累也不覺得如何困難。

我向回家過暑假的同學借了腳踏車,林超騎車帶我去上課,中午騎回我們學校吃飯、睡覺,下午再騎車過去繼續上課。由於我們宿舍沒人,林超幾乎天天住在我們宿舍,我倆開始了為期一個半月的“舍友”同丨居丨生活。

林超騎車帶著我的時候,我的手非常不老實,一刻不停,不是給他輕輕撓癢癢,就是趁沒人注意握著他老二,要不就是手伸進他褲子裡摸他屁股。

林超愛穿運動褲,男生都知道運動褲雖然舒服,但一個特點就是容易激突,形狀啥的都能看出來,我坐在後面弄林超,他特別容易激動,一激動就沒法見人,每次從車上下來都要平靜好一會兒之後才能進教室,有時候來不及了只能把書包放在身前遮住下面才能進教室。

和林超一起上課的感覺真的棒呆了。在學校陪我上課時,他都是為了陪伴我,自己學自己的,但坐在培訓班裡,我倆算是同學了。我每一次看著坐在我身旁專心致志的林超,心裡就特別安寧踏實,枯燥乏味的課也覺得沒那麼單調。

有時候我真的不懂林超為什麼會是基,為什麼會看上我。林超舉手投足之間沒有一丁點基的影子,非但沒有,還非常瀟灑,他長長的手指捏著筆寫字的樣子非常迷人。在球場上更是所向披靡,風頭十足,是一個讓女生看了心動,男生看了想結交朋友,大人們看了覺得歡喜的男生。他大氣的風格從他學英語也看得出來,他很少做筆記,但聽課非常認真,吸收率和記憶率極高,第一次接觸時就能完全記住。而我和他就不同,我非常愛做筆記,認為記下來了之後回頭看就能沒問題,但結果往往是根本沒有時間回頭看,從而錯失了記憶的最佳時機。他的書頁上沒什麼字,偶爾做的筆記也是信手拈來,但都是記憶進了他的心裡,而我做的筆記工工整整,非常清晰,可我自己也不怎麼看,都留在了本子上。不過林超對我的筆記倒是欣賞有加,他很喜歡我的字,說字如其人,說我的字工整中帶著韌勁,讓人忍不住多欣賞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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