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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 雨紅

語歡在街頭躺著,夢夢銃銃,也不知過了幾日。傷口凝結,可是因為環境骯髒,裡頭都結了膿,稍微一動,便會疼得徹心徹骨。於是只好跐住在原地。

在街邊待多了,才知道百家飯也分個三六九等,託缽沿門也要講個技巧。復正茂步入中年後便開始信佛,輕財好施,隔三差五的,就要派丫頭家丁人到廟間施捨,順便掛上個晨耀的名兒。因此,晨耀垮臺對乞丐們來說,絕對不氣長。發善心的人不是沒有,只是一個善字,說什麼也得建立在享福之下。自己先吃飽了,撐的不行,殘羹冷炙,扔給乞丐。

乞丐們的口味都給晨耀養刁了,習慣吃熱饅頭熟米飯,儘管並不美味,接過冷菜,還挑三揀四。不過乞丐終究是乞丐,爛蘿蔔頭,對他們來說就是質地差些的菜。不似語歡,覺得那玩意兒狗吃了都會生病。況且,裡頭若加了毒藥,那才叫栽。所以,堅決不吃嗟來之食。

其實語歡也挺傻,在他當少爺的時候,嫣煙也曾這麼問過他。語歡答曰:那些個叫花子,賤命幾十條,恐怕叫人毒他們,都嫌浪費了藥錢。

後來,語歡去西湖旁,打探小妾們的訊息。穿的衣服邋遢,人走在街上,腰板再直不起來,而別人對他還是同樣的反應:遠之。不過,以前是敬而遠之,現在是嫌而遠之。

誰會知道,這個骯髒的小乞丐,就是晨耀山莊不可一世的復小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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