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打了個電話,約定晚上的飯店,我的眼睛一眯,一些事還是要辦。
染血的西服脫掉,穿著白色襯衣和有些血滴的褲子,我先去了趟服裝店買了身新衣服。
這次我依舊是買了一身正裝,忍痛花了三千多塊,要賬時不想把自己打扮成混混模樣。還別說,人靠衣衫馬靠鞍,對著鏡子一照,自我感覺挺帥的,就是鼻子上的繃帶有礙觀瞻。
外面大熱的天當然不能穿出去,又買了短袖背心,正裝就當工作服吧。
染血的衣服沒扔,裝進塑膠兜裡,拎著打車去了肖挽雲的家。
我這人有點倔,打定主意就得做到,安廷打了我可不能白打,知道錢對他來說不算事,就弄他最心疼的東西。
肖挽雲的心就算得不到,也要得到她的人!
伸手敲門,肖挽雲一臉傷感的開門,見到是我臉色複雜。
我故意板著臉,“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寫了諒解書,他不會被拘留。”
斷定她不會知道我要賬的事,肖挽雲果然露出笑容道謝,讓我進入裡面。
“你的鼻子沒事吧,疼不疼。”
好歹也算是關心了一下,可看她展露的笑顏,我知道是為了安廷而笑,更堅定了我的心。
“把我的衣服洗洗,還有,給我打個欠條。”
用的是指使的口氣,她很溫順的接過塑膠袋,咬了下嘴唇說道,“我也想著給你打個欠條比較好。”
衣服她交給了母親,走到桌邊開始打欠條。
我突然說道,“要是幫你還清欠款,你怎麼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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