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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接觸之初,金朝對北宋極為親善。除了對遼的戰爭態勢尚不明朗,金朝需要北宋作為自己的盟友和外援外,更有金太祖阿骨打對中土神州的向化,和對北宋富庶、文明、昌盛的崇敬之情。故而,當馬政、呼延慶一行渡海通金,表示來意後,阿骨打當即明確表示:“所請之地,今當與宋夾攻,得者有之”。然而,北宋在談判中的拙劣表現,引得金朝大為光火。北宋自詡為天朝上國,妄自尊大。不用對等交往的國書,只以詔書達與金朝,完全視金朝為低人一等的屬邦。在金朝的斥責下,外強中乾,實則色厲內荏的北宋,旋即又嚇得連忙認錯。金太祖阿骨打非常不滿,但為了結盟抗遼,也沒過多計較,可他對北宋的好感無疑打了折扣。北宋宣和二年、金天輔四年(公元1120年)三月,宋徽宗派趙良嗣代表北宋,正式與金朝簽訂《海上之盟》。規定:北宋將每年支付遼的五十萬歲幣,轉送於金,而北宋則收回燕雲十六州。不想“海上之盟”的字跡未乾,昏庸闇弱、搖擺不定的宋徽宗便無恥地反覆起來。遼朝得知宋金結盟後,立即遣使責問。言之無信的宋徽宗擔心遭到遼朝報復,“深悔前舉,意欲罷結約”。惶恐之餘,宋徽宗下令扣留金使,“一住半年,滯了軍期,更不遣回使,只得空書,令軍人送過海來”(《三朝北盟會編》)。輕佻孟浪的宋徽宗不會想到,他此時背信棄義、私扣金使的不智之舉。在日後,給了金朝指責北宋背盟,進而發兵滅宋的確鑿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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