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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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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戴著一頂西北農民常戴的白色尖頂氈帽,帽尖折了下來。因為現在是農曆的三月中旬,已經臨近夏季,天氣比較暖和,所以他的鐵甲外面只罩了一件半舊的藍布長袍。為了顯示出他的特殊身份,還在長袍外面披了一件鮮紅色的大斗篷。

他並不是站在地面上凝視北京城的,而是騎在一匹深灰色,帶著白色花斑,剪短了鬃毛和尾巴的高大駿馬背上。

這名壯漢,就是站在人生巔峰的闖王李自成!

李自成出身卑微,不過陝西米脂的一介平民,年幼時家境還算過得去,所以讀過幾年私塾,也學過武藝。但等他長大些後,便是天災人禍不斷,他的家境也就一落千丈。不過還算幸運,總算因為識得文字,也會一點武藝,當了個驛卒。雖然發達不了,但終究能混個溫飽。他倒也沒什麼不滿,本以為可以渾渾噩噩過下去。

誰知道大明出了個摳得不像話的崇禎帝,為了省幾個小錢,裁撤了許多驛站,也讓李自成丟了鐵飯碗。隨後他又因為沒了收入,無力償還欠債而和同鄉的一個舉人起了衝突,將對方打死。接著,他老婆又和人通姦,也被他給殺了。兩條人命在身的李自成只好和侄兒李過一起去甘肅投軍,當然是投官軍了,而且還混了個把總。

如果不是崇禎皇帝重用的袁崇煥殺了毛文龍,讓皇太極沒了後顧之憂,在崇禎二年繞道熱河入寇京師,李自成沒準就在甘肅當一輩子官兵,搞不好還能混個不大不小的武官,變成保衛大明朝的忠良了。可偏偏出了個己巳之變,手忙腳亂的朝廷到處調兵去解救北京,也不知道怎麼計劃的,反正連遠在甘肅的李自成所在的部隊也被調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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