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布丁給特案組打電話說,那支錄音筆找到了。
陳廣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夜,他又主動交代了一件事。因為執行命令已下,所以交代什麼也不可能爭取寬大處理。他在臨死之前,告訴了警方一個地址,布丁帶著一隊丨警丨察去後發現那是一片野地,地上散落著很多幹枯的薔薇花瓣,花瓣下面埋著一個密封的鐵盒,裡面放著一支錄音筆。
梁教授問道:錄音筆裡音訊內容是什麼?
布丁:錄音中提到了一個女孩,我不知道應不應該把這些話給她聽。
音訊內容如下:
你可能忘了,幾年前,我母親燙傷了,倒在街頭,你騎著一輛滿載鮮花的三輪車正好路過,你把所有的花兒都扔在地上,用三輪車把我母親送到醫院,當時我和姐姐只忙著照顧母親,甚至沒有來得及和你說聲謝謝。
大學四年,我沒有談戀愛,我覺得,所有女孩都沒有你漂亮。
我常常路過你的花店門口,只是為了看你一眼。
我看見你穿著白裙子低下頭嗅一朵紅色的花,看見你哼著歌曲在店裡打掃衛生,看見你對顧客微笑,看見你給玫瑰花紮上緞帶,看見你逗弄一隻流浪貓,看見你在花店的玻璃門上寫下EVOL,你無意中寫下的那幾個字母,或許你已經忘記了吧,那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但是我一直記得。
那是一個薔薇盛開的季節,我走過你的花店門口,你在玻璃門上寫下EVOL,我們的目光相碰,同時看到了對方,但是沒有同時忘記。也許,我只是你門前的一個過客。而你,卻已經如同薔薇一樣紮根在我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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