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唐代,狐仙小說依然盛行,像《任氏》、《計真》等篇開始大肆宣揚與狐有關的靈異事件。
宋代,民間還出現了“狐王廟”;明時,談狐的作品漸少。
至清代,以《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為代表的筆記小說又大暢其說。
《聊齋志異》更是集狐仙之大成,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蒲松齡筆下的狐仙們,集人類全部美德於一身,成為人類的好朋友,它們強調友誼、尊重真情,反而比人類更可愛。
談狐狸精,不能不說的就是妖狐。
妖狐的概念最早出現在漢代,東漢許慎所撰《說文解字》中說:“狐,妖獸也,換所乘之。”
傳奇及小說中的妖狐,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多數幻化成美貌女子,能攝取財物,預卜人之禍福。
最主要的特徵是作為色情的象徵,魅惑異性。
因而民間將性感迷人的女性稱為狐狸精,古代則謂之“狐媚子”。
既然是狐媚子,狐媚子的本性就是要迷人。
與窮書生熱戀無疑是浪費狐仙們的魅術,大材小用了。
於是魅惑帝王就成狐狸精的最佳選擇。
由此狐狸精又成了紅顏禍水的代名詞。
按照男權社會的邏輯,昏君之所以昏聵,總是因為一個或者幾個女人不好。
於是亡國之君,就大抵與這些“狐媚子”有了干連。
啟蒙讀物《幼學瓊林》中,就迫不及待地對孩子們進行“警惕狐狸精”的教育:“三代亡國,夏桀以妹喜,商紂以妲己,周幽以褒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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