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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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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們十分乖巧,雖然槍戰的時候跑了幾匹,但大部分仍然蹲在地上,

我說:“皮也弄來了,還搞了這麼多駱駝和財寶,怎麼樣?走吧!”

黃文太說:“我感覺好像還是缺點兒啥呢?”

閆旭達說:“缺啥?缺肉唄!吃吧!等上菜呢?”說完趴在地上開始啃那些沒有皮的死人。

我看了一陣陣噁心,但是滿懷著重新長出皮肉的希望,我也開始吃了起來。

人肉的口感太硬,這幾個男的應該是好久沒洗過澡了,肉有些酸臭,只有背部的肉還湊活,其他位置的肉都是太難吃了。

黃文太邊吃邊說,大人就是難吃,要說吃,還得吃小孩子。

我抬頭看了一眼黃文太,十分讚許他的說法,當年在野人山的時候,我們吃過的人裡面,小孩子的肉確實是最好吃的。

李?三當然也是吃過人肉的人,這小子不僅腦瓜子靈活,精明敏銳,而且還是個學究級的人物,看?大家在一起吃人肉過於聊,他又開始賣弄起來∶“你們現在也算是開了洋葷吃過人肉了吧!要說人肉這個東西吧!我是最有發言權的,因為我過去在新38師和孫立人將軍一起混的時候,就遇到過一個吃人肉的老行家,人家那是祖傳的吃人,他是個上尉連長叫任光,他祖上專門寫過一本兒《食人考》,那本書他拿給我看過,那寫的是相當精彩,那本兒書把古代的吃人分成兩種情?,第一類情?是由於天?或戰亂造成嚴重饑荒,人們為活下去而吃人,當然這種現象史書也有記載,絕不是瞎編的,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年或?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丌歷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饑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揹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使後人理解。但是書裡面寫的另一種情?就比較特別了,另一類情?是屬於殘忍行為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兇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洩報復情緒,等等,同饑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酷性。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範圍,但它和以各種酷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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