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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月知道他是胡攪蠻纏,但是也懶得和他計較。“你討厭的是小醫仙,可是卻不討厭卓月,對不對?小醫仙代表高手榜第三名的人物,代表很多人目光的焦點,這才是你討厭的東西。其實,你做卓月的朋友就可以了,第一個品嚐我烹飪食物的人就是你,第一個見到我容貌的男人也是你,如果這樣都無法成為朋友,我會非常的遺憾。”
胖子何嘗不是在渴望知己,所以他最終還是選擇了妥協。不過胖子只承認和卓月是朋友,卻不認可小醫仙,這一點非常重要,可以保證胖子在享受紅粉知己的同時,無需為冰嵐水閣付出什麼代價。
而卓月也無心為胖子添麻煩,經過協商最終達成了共識。首先無論任何一方有成功,或者失敗的經歷,都可以找另外一方分享。這是作為知己最起碼的功能。
如果一方有關於異獸的訊息,有義務通知另外一方,探險時要二人同行,除非另外一方主動放棄,分贓規則為有用者優先,比如上次捕獲的冰蠶,就應該歸王浩所有。這一條是卓月特地加進去的,在海螺溝的時候她也試圖捕獲冰蠶,無奈她沒能力救醒格桑的兒子,找不到人帶路,所以失去了先機。不過即使她能找到人帶路,失去真元也無法收服冰蠶,不是所有人都有異獸助陣,所以只能放棄,到現在她仍然耿耿於懷呢。
雙方的經驗要互通有無,除非涉及師門的秘密,一概不準藏私。煉丹的過程重在摸索,出於少走彎路的考慮,這一條也是可以接受。不過胖子就比較吃虧,貌似他沒什麼需要向卓月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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