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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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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車也有開膩味的時候,更何況還是大幾十年以前生產的車,雖說賓士770k的逼格高,但是你要說它比現在的車好開那就是扯淡了。

開膩味了車,簡恆坐在了席子上開始繼續看著潭子上的“水晶球”由盈變虧再由虧變盈,一邊看一邊腦子裡回憶著筆記上看來的東西。

好奇心不斷的驅使著簡恆去嘗試一下潭子裡的水,但是理智又告訴簡恆不應該這麼做,思量了一會兒簡恆想出來了一個辦法。很簡單,找個動物先試一下子唄,想起了用動物試一下,簡恆的腦海裡立馬出現了兩個東西,一個是小白鼠一個是兔子——做實驗大家都是用的這兩種倒黴蛋嘛,聽說和人體機能很像。

想到了這兩樣,簡恆心就像是長了草似的一點兒也不能再忍下去了,立馬一想外面,轉瞬之間出了奇妙的空間,隨意的拿起了毛巾在身體上抹了兩下,急匆匆的穿上了衣服準備奔向最近的寵物店。

咚!咚!咚!

還沒有等簡恆到門口,門口傳來了敲門聲。

“誰啊?”簡恆嘟囔著走到了門口拉開了門。

簡恆這裡一年也不會來一個人,聽到有人敲門自然很奇怪,不過等著門一開,門外站的人更讓簡恆奇怪,居然是拍賣行老闆的兒子吉姆·摩根。

“嗨!簡!”

吉姆伸出手握成了拳對著簡恆推了過來。

簡恆有點兒尷尬的抬起了手握成拳,用拳面和吉姆的拳面輕觸了一下之後迅速的縮了回來。原本是好友之間打招呼的方式讓簡恆一下子有點兒摸不著頭腦,因為兩人算不上什麼好友,最多算是合作伙伴,還是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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