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人命都能論斤賣的年代,沒有什麼東西是花錢不能消費的。
別說逍遙城只是一塊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團裡的區域總裁也是明碼標價,只要你能給得起稅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貧民一邊罵狗官不仁,一邊又四下借錢,只為在這權力裡分一杯羹,可笑,卻又無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張嵐不惜代價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畢竟身為一名被霸王集團通緝的逃犯,不混進體制內,隨時都有可能被勢力出賣,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換錢了。
50萬可保他快活一時,但一份官位卻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為官?你可知逍遙城的官不比集團裡的管理層,在逍遙城的官,沒有合同制,沒有節假日,說到底,也只是逍遙王的家奴。為逍遙家生,為逍遙家死,文官均為昔日跟隨逍遙王建城時的元老後裔,是權貴,不可動搖。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只有武將,是要上戰場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勸道。
“我生來不知父母為誰,活到今天,3分運氣,7分搏命,習慣了。”張嵐平靜道。
“行,我給你這個機會,卡我收走,一級武官幹起,月俸不過萬餘。如果你指望因為救過伊麗安小姐會獲得優待,那你真的想太多了。”洪伯接過張嵐手中的水晶卡,收回了袍子下。
“等等。”張嵐突然道。
“小子,後悔了嗎?”洪伯會心一笑。
“不是,只是好奇問問,在逍遙城,從一級武官到大將軍,一般要幹多少年?”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網頁】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使用【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並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網路。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