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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十二章 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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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容澤回到城西別墅時已是凌晨。

若是在平常,他肯定倒頭就睡了,今晚卻莫名亢奮。

他一閉眼思緒就開始亂飛。

不知為何,他想起了幼時的事。

那時他的名字就叫容澤,住在一個小鎮上,是個自幼喪母還生父不詳的“野孩子”。

六歲那年,他被秦老爺子接到帝都,秦家老宅,之後才被冠上秦這個姓氏。

但是真正承認他,並把他當成秦家一份子的,只有秦老爺子。

在那裡,他見到了年僅四歲的程嬌倩。

和初到帝都時,面黃肌瘦,骨瘦如柴,穿著一身極不合身的衣服,看起來只比難民強一點的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年僅四歲的程嬌倩長得粉雕玉琢,珠圓玉潤,她穿著粉色洋裝,看起來像個小公主。

秦振川,他的父親,因為結婚五年多還沒有孩子,特別喜歡小孩子,程父、程母為了投其所好,時常帶程嬌倩去拜訪。

秦振川的妻子是位名符其實的大家閨秀,沒有刻意為難秦容澤,只是每每看到他,臉色總歸好不到哪裡去。

秦振川極為愛重妻子,對秦容澤從不假以好顏色,卻和他的妻子一樣,對程嬌倩視如己出。

四歲大的小孩已經有些懂得看人臉色,程嬌倩對他的態度是和秦振川夫妻如出一轍的冷漠。

可想而知,他在秦家的處境有多尷尬。

儘管如此,秦容澤並沒有自我否定,也沒有自我放逐,而是奮發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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