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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個人就不習慣了,談戀愛的話,需要每天和男朋友打電話,說不定還要影片聊天,沒事兒的時候,還要約著一起吃飯,看電影。手牽手逛著街,過馬路。哭的時候有人第一時間給你安慰。談戀愛還可以幹什麼呢?還可以分手或者結婚。以上事情,我都沒做過,也不想做,就覺得順其自然。陳以晨的告白,我真的不想接受,或許,我可以拒絕的更明顯,可能他現在還不瞭解我的缺點,等和我相處兩個月以後,就不想追我了,這樣我就不算拒絕了,而且也算是給他了個機會。他也不至於太傷心。

晚飯,陳以晨堅持要下廚,我是堅決不同意的,陳以晨在我眼中就是男神級別的人物,完美的側臉,白白的臉蛋兒,完美的身材,還是個學霸。怎麼可以讓他下廚給我做飯?況且,我那麼喜歡做飯的人。我真的是個賢妻良母,除了不做早飯,(因為賴床),什麼飯我都做。所以,我就安排他去擇菜了。站在一旁的許願來了一句“我看,你是不喜歡摘菜吧!”

“我看你哥說你不愛說話,是假的!”我撇撇了嘴說。

這期間,我一直在和許願鬥嘴,到最後他說了一句“怪不得,20歲都沒談戀愛!”真的忍不了了,當了20年的電燈泡,一出生,就是我爸媽的電燈泡,上小學的時候,是爺爺奶奶的電燈泡,初中的時候,我們3個人一排做同桌,其中兩個相互談戀愛,而我就在他們中間,靜靜的看著他們眉來眼去,可惡的是,就一個我的距離他們還讓我給遞紙條,還故意讓我看紙條內容,什麼親愛的,寶貝,我都不屑一看。高中的時候,就看著李遠遠和CCC談戀愛,我就做了3年電燈泡,好不容易,CCC出國了,李遠遠就頻換女朋友,期間閨蜜,表姐,老是讓我陪他們一起去逛街,吃飯。雖說可以蹭飯,但是,我真的超級討厭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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