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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林森森覺得她最大的願望是這輩子都別跟三皇子碰面,哪怕她最後嫁個販夫走卒都比在深宮大院勾心鬥角最後還不得好死的好。
#論不作不死的作者#
林森森打定主意不去蘭息寺。但是藉口嘛,得想想。
採蓮很鄙視的看著她,回道:“二月下旬了。”
說到這個丫鬟,林森森也是心力交瘁。為了凸顯“林森森”足夠悲催,她是把這個角色往死裡造的。爹不疼母不愛的就算了,丫鬟也是常常欺負她。採蓮後來被林惢惢收買,意圖毒死“林森森”反被毒死。
真是大寫的生!無!可!戀!
算了,目前還是想想如何宅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吧。
裝病?
古人不都忌諱天花嘛,那就天花好啦。
想當年為了寫好一篇古言,林森森特意上網查閱多種資料,其中一個就是天花。是以,她趁著採蓮不在,偷偷的讓自己染上天花。
沒錯,就是染,染色的染,不是染病的染。
一聽說林森森得了天花,採蓮嚇得臉都白了,連滾帶爬的跑出去找大夫。
林森森千算萬算,算漏了這家裡正好有個太醫。
她原本想,隨便請位大夫來,給大夫塞點好處,大夫還能不幫她麼,反正也就兩句話的事。
但當看見林犇犇出現在房間時,林森森的大腦有一瞬放空。
書里人物太多,她一時記不得這人是誰。等想起來的時候,她就想問一句:哥,你不是太醫院的麼,怎麼這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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