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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再也回不來了……

“夏晴同志,你可要珍惜啊,別不惜福。”秦荷花說,似乎有所指。

在秦荷花這邊來看,夏晴根本不配鍾鈞陽,就是長的好看。好看能有什麼用呢?就這身板,拎個小雞都拎不動,不會過日子。

“我會的。多謝了。”夏晴扯出一絲笑說。

“除了寫標語弄黑板報,可能還需要在開會的時候給大家念報紙,做一些調節糾紛的雜事。到了地方我先看看你能不能做,要是行就留下。要是不行,也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做的好是按照滿工分算的,要做幾天試試。”秦荷花說。

“嗯,我明白。”夏晴點頭。

夏晴不知道鍾鈞陽到底是什麼級別,不過聽他說可以帶她去隨軍,可能是個軍官,看情況公社隊上知道的人都挺給面子的。

大隊公社所在的地方是一個木架房子,據說是地主遺留下來的,房子分了各種辦公室,最外面的牆上刷了兩塊黑板,牆面上有標語。

七十年代有不少形式主義,標語和黑板報就是其中之一。

不管是學習上級精神,還是喊口號,調動積極性等,都需要作出個樣子來。

夏晴要去的地方相當於大隊公社的宣傳部,負責的就是各種“文宣”工作。

秦荷花領著夏晴去了一間房間裡,叫來了幾個人,有大隊長還有一個會計。

“不用緊張,你先用粉筆寫幾個字我看看。”秦荷花說。

鍾鈞陽相當於給了夏晴一個面試的機會,再由幾位來判定到底行不行,只要不是太離譜應該都可以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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