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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克說:“事情現在有了些眉目,但也變得更加複雜了。”
他和賴伯一起看了現場和屍體。取證很容易,由於是明顯的槍擊後頸,其實根本不需要警醫檢查,作案時間可以準確地推算出來。不過就一樁兇殺案來說,還是有許多不尋常的地方。
沃特克繼續說:“毫無疑問,這是黑手黨最典型的處死方式。但兇手非但沒有消除痕跡,反而把犧牲品和盤托出。死者名叫羅伯特-哈比希,身上帶著全部證件,他的汽車就停在草坡下邊,車裡有氣墊、帳篷、燃氣爐、鍋碗瓢盆,現在我們知道了,這位哈比希和克麗絲塔-海林在這兒露過營,他目睹了她的死亡,並把她放到了灌木樹下。他肯定給她吃了搖頭丸,顯然吃過了量,她的突然死亡使他驚慌失措,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可是,羅伯特為什麼又回到這兒?他是被誰處死的?而且正好是在姑娘死去的地點!你怎麼解釋?”
賴伯在察看現場的時候有過自己的想法,但這些想法比較怪,所以他沒有對沃特克說。
這會兒他說了:“有三種可能性:第一,羅伯特同黑手黨有關係,克麗絲塔出事後他不想幹了,這樣他就被處死;第二,可能是爭風吃醋;第三,克麗絲塔的一位親人獲悉了真相,也許是看了她的日記,於是對羅伯特處以私刑。”
“彼得,你這三個論點不錯,只是有一個缺陷:誰有本事讓一個被事件嚇得失魂落魄的男孩自願地再去一次事發現場?甚至開著自己的汽車,帶著全部證據?你能想象嗎,誰會開著自己的汽車帶著要殺他的兇乎一塊去一個他永遠不願再見到的地方?這根本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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