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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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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比我早兩年去沃爾頓文法學校,我們倆都是滿九歲後才去那兒上學,得騎四英里的腳踏車,早一趟,晚一趟。我媽一開始很害怕讓我們上路,因為當時路上已經有那麼一兩輛汽車了。

我們在由荷萊特老太太維持的家庭學校裡待了幾年,多數鋪主的子女都在那兒上學,比上寄宿學校光彩一點,可是誰都知道荷萊特大媽不過是個老騙子,作為老師她水平沒有,誤人有餘。她年過七十,耳聾得厲害,戴眼鏡還是幾乎什麼也看不見。她所擁有的所謂教學設施不過是一根藤條、一面黑板、幾本翻成捲心菜樣的語法書和二十幾張有臭味的書寫板。她也就能鎮住女生,男生對待她的就只有嘲笑,而且什麼時候想逃學就逃。曾經發生過一件駭人聽聞的醜事:有男生用手摸一個女生的衣服,當時我對這種事情還不明白。荷萊特大媽成功地把這件事掩蓋了過去。誰要是做了什麼特別壞的事,她就會念經:“我要告訴你爸。”但是她極少會真的那樣做。不過我們自己也夠聰明的了,看得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狀。就算她拎著藤條找我們算賬,可她老邁笨拙,躲開她的藤條還不算難事。

喬小小年紀,八歲起就跟一夥惹事生非的男孩兒搞到一起。這一夥自稱“黑手黨”,領頭的是錫德·拉夫格魯夫,那時十三歲左右,他爸是馬鞍匠,他在家裡排行老么。其他成員中,有兩個家裡開鋪子,一個啤酒廠跑腿的,還有兩個農場來的,他們有時候想辦法不幹活,跟幫夥一塊玩上幾個鐘頭。那兩個農場來的塊頭都很大,穿著緊繃繃的燈芯絨褲子,說土得掉渣的方言,別的幫夥成員很看不起他們,不過也沒人攆他們,因為對於動物,他們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還不止。他們兩人中有個外號叫“黃毛”的,甚至偶爾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從裡臥著一隻兔子,就會像只張開翅膀的老鷹一樣撲過去。當時,鋪主之子、幫工之子以及在農場幹活的之間的社會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說來,本地的小孩兒在長到差不多十六歲前,都不會太把這當作回事。這個幫夥有秘密口令,還有一套“考驗”程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蟲子。他們廣而告之要當人見人怕的亡命之徒,結果當然是混成了人見人煩的角色,乾的也就是砸窗戶、攆奶牛、卸門環、整擔整擔偷人家水果之類的事。有時在冬天,農場主允許進田裡時,他們會借一兩隻雪貂去逮老鼠。他們每個人都有彈弓和灌了鉛的打獵棍,而且總在存錢好買一枝娛樂用手,現在應該把槍,當時要五先令,可他們存的從未超過三分錢。夏天時,他們經常去釣魚、掏鳥窩。喬在荷萊特太太的學校上學時,經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課,就算進了文法學校,他還能兩星期逃一次課。文法學校有個男生,他爸爸是個拍賣商,該男生能夠摹寫任何字型,給他一便士,他就能給你偽造一份你媽所寫的信,信裡說你前一天生了病。當然,我那時萬分渴望能加入“黑手黨”,可喬總是給我潑涼水,說他們不想要什麼破小孩兒跟前攆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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