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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他想到了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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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幾天,龐士偉瞪著大眼找騙子,但騙子臉上並沒有寫字,所以毫無進展。龐士偉有些想打退堂鼓。他感覺自己的力氣已經消得差不多了,不如找到肖大隊,亮明身份,填表,核對身份證,然後領取獎金,先休整一下,下一步怎麼做再考慮。但是這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情,他必須對楊達昌說。事實上,他好幾次幾乎就開口說了,但話到嘴邊上,就是出不了口。說白了,他不想被楊達昌小瞧。當初說要搞職業反騙的時候,那麼雄心勃勃,為了做長期打算,甚至連公安局給的獎金都不去領,還搞出一個什麼“通靈人”的綽號來,難道僅僅是把幾個手上掌握的騙子打掉就罷手了?那還算什麼“職業反騙”呢?龐士偉不好意思說。但這事必須跟楊達昌說。因為這幾個月的費用都是楊達昌出的,相當於反騙成果是他和楊達昌共同擁有的,他現在想不做就不做嗎?龐士偉約楊達昌見面。他們之間說好了儘量不見面,所以,龐士偉一提出要見面,楊達昌就知道有重要事情,同時為了儘量避人耳目,他們把約會地點約在溪涌,那裡離市區遠,也安靜。雖然才分別一個月,卻好象過了幾年,彼此非常親切。坐下之後,龐士偉還沒有說話,老楊就先問:怎麼,是不是想先回去看看?龐士偉愣了一下,不曉得該怎麼回答。老楊接著說,回去一下也可以,把家裡的事情處理一下,再回來。龐士偉繼續發呆,或者說是在緊急思考,仍然沒有說話。老楊這時候顯得非常善解人意,說,如果不方便回村裡,起碼應該回一趟紅安,見見弟妹。弟妹現在還住在孃家?這下,龐士偉不是發愣了,因為他眼珠子轉起來,轉得很快。是啊,他想,和老婆這一分別快半年了,一點音信都沒有,當初他們為了確保段詩芬順利實現“農轉非”,所謂的離婚協議上寫著兒子女兒都判給龐士偉,原想等到完成“農轉非”了,再復婚,然後再一步步想辦法把兒子和女兒的戶口遷到城裡,如果不成功,他們就再次假離婚,把兒子和女兒判給段詩芬,讓他們跟隨母親成為城裡人。現在,他們離婚已經快半年了,是應該辦理復婚手續的時候了,自己確實應該回去一次。但是,回去是要花錢的,龐士偉現在可是分文沒有啊。如果這時候去找肖大隊亮明身份,領取獎金,或許正好可以回去一趟。就按老楊說的,不回村裡,回到縣城,找到段詩芬,先復婚。不行。龐士偉又想,復婚也要還要到鄉里辦理,要到村裡開證明,不等於是回去了嘛。楊達昌見龐士偉半天不說話,就主動問:“是不是錢的問題?如果是錢的問題,可以在我這先拿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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