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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隨筆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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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過去有一個時期我喜歡遊覽名勝,後來漸漸不喜歡了。大概是因為看了縣志,凡有斗方名士的地方總是有十景。讀徐露客遊記,覺得太冷清,也不喜歡。回想起來,以前到過的名勝印象都很淡,倒是常走的小街小巷對我有感情。

我遊過西湖,見過長城,可是動人的只是當時的情景,不是當地的風景。遊長城返回,宿在南口,夜裡一個人出來,立在星月之下,想像著這是古代的塞外,但結果一無所有。回到旅館裡,一大群男女同學正在大廳上打地舖找睡處,亂轟轟的。我也混在他們中間走動著,這才感覺到真實,後來在桂林,探尋七星巖,那幽邃奇險的洞穴。我一進去就急於想出來。還是回去的路上,看女人在護城河邊洗衣裳看了半天。我就這樣的一個俗人。

這也不是因為人到了中年的緣故。小時候的為風景所動其實就是努力使自己感動。

(二)

我有名字,可是不喜歡用別號。上次沈啟無來,我和他說:「你為什麼要弄上一個閒步庵呢?頂好是不要這些。」

別號大概是起於漢末,盛於東晉,早先的人不玩這一套的。漢末的八俊八元,東晉的竹林七賢,是一夥人的別號。可是讀書人最容易散夥,久後便一個人的別號了。一夥人的別號是對人家標榜,一個人的別號是對自己標榜。什麼散人,居士,館主,恨人,都不過是玩意見。一個人玩夠了一切,便玩到自己的身上,弄別號,就是玩自己的一種。讀書人就是這樣,就在他們一夥兒的場合,倘是吟詩,就是什麼「海棠吟社」,倘是弄政治,便是什麼「清流」,「東林黨人」,「左翼作家」,其實還是和「海棠吟社」一樣,算是一夥人的別號,而有了別號就已十分滿足,表達了他們所要表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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