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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她非常依賴戀愛。之所以不說她喜歡戀愛,而用了「依賴」的字眼,是因為她對愛情的「需求量」很大,大到即使知道對方並不是什麼合適的物件,只要有一點情愫,便很快跳過曖昧、欲拒還迎、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等階段,直接在一起了。
曾看過一個心理學家解析戀愛的階段:
第一階段,共存.也就是熱戀,此時情人無時無刻都想膩在一起。
第二階段,反依賴.至少有一方會想擁有自己的時間。
第三階段,獨立.至少有一方會要求更多的自主空間。
第四階段,共生.顧名思義就是兩個人都學會獨立,和平的牽絆,互相成長。
愛情理論老是喜歡拆解步驟顯得本身的高明,通常我都給予唾棄,認為是心理學家用來騙一夜情的爛東西.不過這個戀愛階段論有趣的地方在於,只有第一步驟是認同情人用強力膠把彼此黏在一起.這說法尤其符合大部分男人在愛情裡扮演的角色。說穿了,就是男人即使心態上可以持續愛戀,但身體太容易就回過神來,想重拾談戀愛前的生活節奏。很不公平,不過愛情不談公平。
我那位朋友,她喜歡跟每個男友時時刻刻都膩在一起,不見面的時候猛打電話,見面後便不想分開。
她曾很自豪說:「我很喜歡陪他,不管他做什麼,我都可以靜靜坐在旁邊。」
「例如呢?」
「他很喜歡打PS2,一打就是三個小時,我可以安靜看著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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