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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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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中平是一位篆刻名家,以“篆刻”和“三怪”兩樣東西著稱,因為有“三怪”,所以有人稱他為“黃三怪”。黃中平的“三怪”,一是“酒怪”。他喝酒,每頓只喝二兩,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沒有更不行,不喝酒不治印。用他的話說,二兩正好,似醉非醉,似醒非醒,正是一個藝術家進入創作的最佳狀態。藉著酒力,思想如脫韁野馬,可以憑虛凌風,任意馳騁。趁著清醒,運刀出力,恰到好處,險處則險,勁處則勁。這樣刻出來的印章才會成為世間絕品。

二是“脾氣怪”。有一回,幾位朋友在一起,大家知道他喝酒只喝二兩。想讓他破個例,多喝一點,於是,在他喝完後,繼續給他加酒。揪著他非讓他喝不可,想不到,這一下惹惱了他。他隨手把杯子一扔,“有你們這樣強人所難的嗎?我不吃這飯了。”滿臉怒容,揚長而去。酒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還有一回文聯請客,當時市裡規定中午用餐不準用酒,文聯的領導謹守規定,中飯時沒上酒水。黃中平到桌面一看沒酒,問了句,“怎麼沒酒?”旁邊有人說:“市裡規定不準用酒。”黃中平起身就走,一會兒就提回來一瓶茅臺,自己倒了二兩,放到桌上,“這酒儘管喝,不是公款。”平時跟人說話,稍有不慎,臉上就添怒色。然而,過後又沒事一般。

三是“印怪”。他的印是限量版。每年二十四枚,每月兩枚,多一枚也不刻,弄得很多人排著隊等,每字收費兩萬元。那年春節,一位大領導回家過年,聽說這位領導喜歡篆刻。地方領導就想讓黃中平治一枚印章送給這位領導。可是黃中平不幹,地方領導以為錢少了,不斷加價,加到四萬元一個字。黃中平說:“十萬塊一個字也不行,藝術是無價的。”無奈之下,領導派文聯主席前來,把這事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安排。誰知黃中平還是不幹,對文聯主席說:“任務是你接受的,與我何干?你自個兒去完成吧。”弄得地方領導討了個沒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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