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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胡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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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地講,他最不喜歡自己七十五歲到八十五歲的那十年。因為那十年他是真的怕死。恐懼就像用過的紙尿褲,導致他對那幾年的回憶往往被無地自容的羞愧和尷尬打斷。

七十五歲的時候,應該是1982年還是1983年,總之是他最小的孫女出生的年份。他凝視著那個嚴肅地閉著眼睛,看上去像個巨大爬蟲的小傢伙,突然就開始討厭她。討厭她這麼小,討厭她恐怕不能在他的有生之年長大,討厭她是故意這麼做的,故意在他死後的世界上健康嬌嫩地長成一個搖曳生姿或平凡樸素的女人。他討厭這世上一切提醒自己死期將至的事情。

妻子注意到了他的神情,不動聲色地說:“已經有了三個孫子,來一個女孩子多好。這孩子眼睛大,你看她嘴巴的線條也很清楚,會是個漂亮姑娘。”然後她滿足地喟嘆,“小城是1978年出生的,現在又來了這個小丫頭,這兩個孩子命最好吧——苦日子都過完了,他們來得正是時候……”她笑起來的時候鼻子上端會打皺。他沒作聲。就讓她認為他的不悅只不過因為嬰兒的性別。她用自己的心思揣測了他一生,後來日子久了,她就覺得自己瞭解這個男人瞭解到了骨頭縫裡。就連他自己也常常把這種不知屬於自己還是屬於她的揣測當成了骨頭的一部分。從沒對她解釋過什麼。

就在小女孩出生六個月後,一次常規的體檢,查出他得了癌症。他坐在醫院的走廊裡,第一次看見了死神。死神看上去比他年紀小一些,六十歲左右吧,當然了,在年輕人眼裡,他們倆反正都是老頭兒。死神穿著一件很舊,但是很整齊的灰色中山裝。若是妻子看見了,第一句話一定會是:“料子不錯。”死神臉上神情和藹,是挺容易接近的人——好吧,口誤了,是挺容易接近的神。隨便就在他對面的破舊長凳上坐下來,雙手習慣性地撐在大腿上。開口說話之前,先從中山裝的兜裡拿出一張泛黃的衛生紙,用力地擤鼻涕。然後靦腆地對他一笑:“最近天氣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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