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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時代(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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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很長時間交待材料,領導上總說,交待得不徹底,還要繼續交待。所以我以為,我的下半輩子要在交待中度過。最後陳清揚寫了一篇交待材料,沒給我看,就交到了人保組。此後就再沒讓我們寫材料。不但如此,也不叫我們出鬥爭差。不但如此,陳清揚對我也冷淡起來。我沒情沒緒地過了一段時間,自己回了內地。她到底寫了什麼,我怎麼也猜不出來。

從雲南回來時我損失了一切東西:我的槍,我的刀,我的工具,只多了一樣東西,就是檔案袋鼓了起來。那裡面有我自己寫的材料,從此不管我到什麼地方,人家都能知道我是流氓。所得的好處是比別人早回城,但是早回來沒什麼好,還得到京郊插隊。

我到雲南時,帶了很全的工具,桌拿子、小臺鉗都有。除了鉗工傢俱,還有一套修表工具。住在劉大爹後山上時,我用它給人看手錶。雖然空山寂寂,有些馬幫卻從那裡過。有人讓我鑑定走私表,我說值多少就值多少。當然不是白乾。所以我在山上很活得過。要是不下來,現在也是萬元戶。

至於那把雙筒獵槍,也是一寶。原來當地卡賓槍老套筒都不希罕,就是沒見過那玩意。筒子那麼粗,又是兩個管,我拿了它很能唬人。要不人家早把我們搶了。我,特別是劉老爹,人家不會搶,恐怕要把陳清揚搶走。至於我的刀,老拴在一條牛皮大帶上。牛皮大帶又老拴陳清揚腰上。睡覺做愛都不摘下來。她覺得帶刀很氣派。所以這把刀可以說已經屬於陳清揚。槍和刀我已說過,被人保組要走了。我的工具下山時就沒帶下來,就放在山上,準備不順利時再往山上跑。回來時行色匆匆,沒顧上去拿,因此我成了徹底的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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