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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回 辛苦補情天移星替月殷勤餘恨史拊掌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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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科蓮走過之後,楊杏園見她坐的沙發椅子上,卻扔下了一條白綢手絹。拿起來看時,又不是手絹,乃是一條白紡綢圍脖,疊得好好的放在那兒。她進門的時候,並沒有圍著,就是拿在手上的。大概向來樸素,突然時髦起來,有些不好意思,走的時候,卻忘了帶去呢。便拿進屋去,順手搭在床的欄干上,打算一兩日之內,專人送給她。就在這天晚上,李冬青來了一封快信。楊杏園未開信之前,見那裡面厚厚的,預料就有什麼事,要談判。這時,他也來不及坐,拆開信,站著在桌子邊,便看起來,那信是:杏園吾兄:迭接手書,倍增思慕。偶然羈覆,不覺兩旬,非不覆也,言之而礙在口,置之而疚於心,徘徊復徘徊,不知如何言之而始妥耳。最後思之,吾儕為文章性命之交,更有手足金蘭之義,生死可共,熱血可傾,更奚得以兒女子態,略嫌猥褻,遂誤大事耶?

楊杏園看到這裡,不由得心潮鼓盪起來,她如今忽然回心轉意了嗎?更向下看是:故青乃決計暴露真相,以去兄疑。更為煉石補天之計,以減自誤誤人之罪。以青觀之,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今日言之,正其時也。青與兄所言者,非他事,乃吾僑之婚姻耳。去秋在京見屢以秦晉之好相要,青皆偽為不知。最後一書,則直使兄絕望。在兄觀之,必以為青為人特忍,不知青優柔寡斷,正病在不能忍。使能忍而不與兄為友,或直言我之決不能以身事兄,則兄即不以不祥人視我,亦必等於水月鏡花,淡焉若忘。惟青終不忍出之,使兄兩年來徒為我作畫餅充飢之計,真我之大罪也。今願一傾所言,請見細細讀之;楊杏園唸到這裡,覺得真怪了,這是些什麼話,簡直不解。她既說要細細的看,倒不可忽略,於是拿了那一疊八行信紙,坐在沙發上,反手扭著電門,將牆上那電燈擰著,躺在沙發上,從從容容的往下看:去秋青致兄書,不已言乎?青自呱呱裡地以來,即與人世姻緣無分,此非詐言,乃屬事實。蓋青得自先天,即有暗疾,百體未全,世之贅人也。青深閨弱質,原不解此,七八歲時,家慈一度求醫,彷彿猶憶其事。及已成人,伯叔諸長,每以廢物相呼,言侵堂上。青不能堪,輒為痛哭。而家庭多故,又戈操同室,青羞忿交集,遂一舉而自立門戶。此青終身隱事,雖手足有不能告者,獨對兄告之。無他,以兄愛我之深,望我之切,青不直言,兄必不娶。我以一不祥之身,增父母之累,遺家庭之羞,更因兄愛我而使昆終身為鰥夫,我不忍也。古人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孝之始也。此其言雖略近於腐,然為人子女者,不能以其身為父母博物質之享受,不能為父母博精神上之愉快,則彷彿我之於父母,僅有權利而無義務,今轉以其遺體,使其大增痛苦,則人又何貴乎有子女?而為人子如青者,呱呱墮地,即與父母以不堪,此我之每一揹人,便淚珠洗面也。夫此事既牽累父母,多一人知之,即青多增一分不快,亦青多增一分罪惡,囊之山窮水盡而不直告者,正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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