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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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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雲沒去過省城,不知道那邊有什麼好東西。而且,在拳館,他覺得有吃有穿,也沒有什麼想買的。

傅雷見狀,替他選了一樣:“省城有家泰豐閣,店裡的點心好吃又好看,很有名氣。我給你帶一盒回來。”

然而,沈雲沒能見到傅雷從省城帶回來的點心。

在傅雷離開後的第五天,也就是正月十五,石秀縣裡鬧花燈。上午,老劉頭突然告訴沈雲:“今天,我們早早的吃了晚飯。晚上,館主大人要帶我們出去看花燈。”

沈雲聽了,高興得手舞足蹈。長這麼大,他還沒看過鬧花燈。

那一天,似乎特別的長。好不容易才盼著太陽下了山,天色變暗。

老劉頭顯得特隆重,不但給沈雲換上了嶄新的棉衣棉褲,而且還準備了一大包吃食,用藍棉布包袱皮打成包,給他背上:“鬧花燈不宵禁,一直要鬧到半夜。帶些吃的,不餓肚子。”

沈雲不知道里頭是些什麼吃食,只知道包袱還挺沉的,心裡大汗:就是出去玩一整夜,也用不著帶這麼多吃食啊。

更何況,今晚吃得是白米乾飯和燉肉。他被老劉頭硬多塞了一碗飯,肚子飽飽的。

不過,出門時看到館主大人和老劉頭兩手空空,他又明白過來:他背的是三個人的吃食,貌似也不算多。

出了街口,路上的行人越來越多。人們穿著新衣,三五成群,歡歡喜喜的往仙府方向湧去——仙府的花燈,歷年都是全縣最盛大最好看的。而且,吉時之後,仙府會派出兩條火龍,沿著石秀縣的大官道,自內城往外城賜福。在石秀縣有一個說法,說是正月十五這天,跟著火龍走,能消災免禍,跟得越遠,這一年裡,就越能平安康順。是以,人們通常都會早早的趕到仙府前,迎接賜福的火龍,跟著火龍走。更有年輕力壯者,他們通常會一直跟到東城門外,等火龍被當眾燒掉,才各自折返回家,吹燈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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