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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八十年代流行的服飾,張翠香如果不是活了那麼多年她是不知道的。
張翠香已故的丈夫是當兵的,當時每個月的津貼和轉業安置費共有兩千多塊。她想著這筆錢要給兩個孩子娶媳婦,不能動,就一直存在銀行。
誰知道存著存著錢就不值錢了,徐森看中的物件結婚要三大件,腳踏車,縫紉機,黑白電視機。家裡的錢湊一湊還是能承擔的。
本來徐森年輕時候打架鬥毆坐過一年牢,張翠香在親家面前就有些低聲下氣,況且那女子長的又漂亮。張翠香同意出彩禮兩百塊加這三大件,女方陪送一個錄音機,也算體面。
只是徐林不同意了。
女方要求的這些東西是能置辦起,可這些東西買了就是掏空家底兒的架勢。
家裡沒錢,他上大學怎麼辦,結婚怎麼辦?
何況之前徐森要死要活求著張翠香買了一輛二手嘉陵70,花了近兩千塊,是張翠香賣了孃家城裡房子的錢。
徐林認為,他姥姥家死絕了,這錢就應該有他一半,憑什麼徐森都花了。現在家裡的存款只有兩千多塊,徐森結個婚就要花完。
家產又不是他一個人的,憑什麼?!
那時候徐林考了兩年都沒有考上大學,不得已去廠裡找了個工作。也算工人階級,在家裡說話還是很有分量的。
徐森想著以後要靠這個兄弟,也不敢跟以前一樣發怒就打。
就和和氣氣的解釋說,買的電視機算是一家人的,縫紉機腳踏車徐林結婚的時候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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