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穿在他的身上一定可以提現比衣服更高的價值。
兩個小時候後,他們拿著修改好的衣服走了,困難的是這附近很難打得到計程車,幸運的是設計師叫了計程車,因為他趕著最後一班飛機去巴黎。所以順路送了他們一程。“這附近計程車很多,但是你們回學校的時候也要注意安全。”設計師細心的叮囑。
“好的,叔叔再見。”炯炯揮手,心情破好。
叔叔?設計師蹙眉,用副駕駛座上的鏡子對照了一下自己的臉,他30來歲,應該還沒有大到可以做這個同學叔叔的年齡吧?自認為時尚的設計師,有些不自信了。
“炯炯?”熟悉的聲音從炯炯他們的背後傳來。“童牧?”炯炯大喜,“童牧,你怎麼在這裡?”
“和朋友出來混啊,你要不要一起喝幾杯?”童牧指了指前面的酒吧。
喝幾杯的說法有些成熟,炯炯不是很懂,可是那酒吧門口炫目的燈光吸引了炯炯的注意,他對從沒見過的東西很好奇,於是爽快的答應:“好啊。”
“炯炯。”安妮子拉住他的手,“我們還要回學校呢。”
“這美女是炯炯的女朋友嗎?好漂亮啊。”童牧這才注意到安妮子,“是我炯炯的同鄉,從小在一個村子裡長大的,既然有緣見上一面,那就一起去喝幾杯吧。也不怕耽誤十幾二十分鐘吧?”說著搭上炯炯的肩膀,半拉半拖的把炯炯帶了過去。
炯炯的老鄉?安妮子是個叛逆的姑娘,去學校晚了些她當然不會在意,和炯炯在一起她只想自己表現的好一點。而炯炯同鄉的身份的確引起了她的注意,從這個人的口中一定可以打聽到很多不同樣子的炯炯吧?在她沉思的期間,炯炯已經被童牧拉至了酒吧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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