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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我就看著您氣度高華不凡,不似池中之物,竟然是宮裡出來的人物。”
“快快起身,咱們同為聖上效力,也算得上同僚,您不必多禮。”
原告翠翠、被告何根一家:!!!?
縣丞您在做什麼!
您不是在審案子嗎?
他們以前看戲,那戲裡的官都可威風了,根本不會給百姓一個正眼的。
而且......宮裡......
他們目瞪口呆地看著阿魚。
她竟然是去了皇宮!
縣丞扶著阿魚起來,還賜了座,問道:“魚娘子先前任何職啊?”
阿魚方才不卑不亢,此時也沒有小人得志的趾高氣揚。
讓縣丞更是肯定她的見識。
“不才運道好,有幸伺候大公主,做了殿下一段時日的傅母。”
“今日一案,望明府能還吾一個公道。”
縣丞笑道:“自然、自然。”
他差點沒忍住擦汗。
剛才一說到公主傅母,就知道這娘子品階比他高,要不是出宮了,他還要見禮才是。
縣丞打起精神來,案子就審得很快了。
什麼?
此人竟然趁著妻子入宮,拿著妻子的錢還扔了女兒!
竟然還貪妻子的俸祿。
實在是太罪過了!
坐牢吧,一家人都去坐牢吧。
何根哭爹喊娘:“明府,夫妻本是一體,那婆娘掙的銀子本該有我的一半。”
“我拿走自己的錢財,如何算是貪?”
阿魚不疾不徐地反駁:“我寄給你的銀兩早就有半數的,剩下的,就是你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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